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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
事项编码:6202000000000139085280XK00004000
办理部门
嘉峪关市建设局
办理地点
嘉峪关市迎宾西路9号建设局城建科
办理时间
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
咨询电话
0937-6324790
投诉电话
0937-63159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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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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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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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受理条件
一、因工程建设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提交,1、申请报告:2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;3、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组织预案、防护措施等;4、因工程建设需挖掘城市道路,导致道路交通阻断的,应提供在相应主流媒体上的公告(报纸、电视);二、因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,可以先行破路抢修,并同时通知建设局和市政设施管理处,在24小时内办理批准手续,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提交:1、申请报告:2、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组织预案、防护措施等;3、因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,导致交通阻断的应在相应主流媒体上 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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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情况
是否收费:是
法定依据
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98号)“第三十条: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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